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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民法一词即源自罗马市民法(私法)。中国法律本为诸法合体,无刑民之分,民法系清末改制时从国外继受而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法作为调整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之间在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基本法和部门法。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民法学是法律科学体系的重要基础科学,是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也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所开列的高等学校本科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我校自创办法学专业以来即开设了民法课程。由陈思民老师担任《民法学》课的主要教学工作。随着课程建设和教学需要,我们逐渐由单一的《民法学》课程为主干,以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为支撑的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课程体系。教师队伍也得到不断发展,目前直接进行本课程教学的教师,除本课程负责人陈思民副教授外,还有彭赛红博士、黄劲讲师、李蓓讲师、杨路明讲师,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学科梯队。教学手段也由过去单一的课堂讲授发展到今天由课堂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等多种教学手段并用的教学新模式。民法学课程已经获得本校的校级重点课程和校级网络课程立项,并已于2006年5月通过校级重点课程的验收。

 目前,我校开设的本门课程分为民法总论;物权;债权;人身权;责任制度五部分,而按一般的体例债法中有合同制度。我们的思考是:合同法从现有的教学体系来看,其内容较多,结合财经类专科学校学生的特点,我们将合同法作为了一门独立的课程,单独开课。通过对基本知识的教学,使学生对民法的体系和范围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和把握,并对民法总则涉及的各项制度有全面的掌握。使学生民法思维能力得以培养和提高,能以民法的眼光看待事物,进而具备运用民法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最大的特点在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网络教学环境,为学生通过网络自学及课后辅导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民法学课程于2005年获得本校网络重点课程的立项,并已经基本完成网络课程的建设,是本校立项的网络课程中最早完成基本建设的课程之一。通过网络课程的平台,学生可以实现在线学习、在线进行试题自测。教师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教学,在线答疑。网络课程还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教学资源库,包括教学大纲、教学主要知识点、试题库、试卷库、多媒体资源库等,已经基本上为实现教考分离作好了准备。

    随着理论研究和市场经济的实践的需要,民法正以其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地位愈益受到重视,是目前各法学院校和专业重点建设的课程,也是法学各专业学生重点学习的课程。我们将不断努力,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在《民法学》课程建设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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